AIoT時代下的道路鄰里監控~設計規劃單位心法

AIoT時代下的道路鄰里監控~設計規劃單位心法

台灣各縣市道路/鄰里監控設備所提供的影像資料,一直以來都對治安維護、犯罪偵查起到了最關鍵性的作用。隨著AIoT時代的來臨,這些遍布大街小巷的監控影像設備有了哪些進化?如何協助警察人員快速掌握線索、為整體治安維護和犯罪偵查工作帶來更高的效率呢?

 
確認「原始精神」
釐清使用需求

 
事實上,大家都知道無論任何工程案件,早在設計規劃之初就差不多決定了案子80% 的架構、規格甚或良窳,而公共工程標案除了必須掌握事業單位的需求,還有採購法規限制和緊迫的履約期限,因此工程設計規劃單位往往承受相當大的壓力。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電機工程部正工程師吳松儒表示,因應之道首先得確認系統的「原始精神」。以治安來說,錄影監視系統的重要性就如同消防設備一樣「可以百年不用,不能一日不備」,其「原始精神」應在於:利用「影像」協助治安、偵防,為民眾的安全提供保障,因此影像錄存的品質、事後調閱的流暢度才是最重要的。其次,則是釐清使用者的需求。使用單位都會提出各種需求與想法,但畢竟其不具工程、產品專業技術背景,因此規劃設計單位必須透過溝通,清楚了解使用單位對系統架設、使用、運作的各種需求和想法,再就目前技術實際應用可及的面向,為使用單位釐清其需求和想法「落地」的限制性,找出符合使用者需求的產品、技術,進而擬定規範。再者,還須熟悉政府部門管轄內容及運作流程,才能在系統進入工程施作階段後,適切地在使用單位、協作單位、系統整合商、民眾之間扮演「協調者」的角色,以利工程順利完成。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電機工程部正工程師 吳松儒

 
此外,據本刊長期觀察,公共工程須遵循的政府採購法相關限制,也經常讓規劃設計單位伸展不開手腳。為了避免獨厚單一或少數廠商而沾惹違法之嫌,規劃設計單位往往會被要求要採取「開放式規格」,換句話說,等於是最低規格。但在市場上具有技術領先地位的廠商,其產品/設備/系統通常就是獨規,這也是為何很多公共工程用不了「好東西」的主要原因。而因「最低價標」導致公共工程品質低落的事件層出不窮,早已是業界人士耳熟能詳的陳腔濫調,雖然後來有「最有利標」作為補強,但多數公務單位承辦窗口訂定採購計畫時,對於“採購標的之訂定首應注意其「替代性」及「通用性」;非必要,不應採購商品來源有限之標的,始可不受制於廠商。無正當理由不當限制投標廠商基本或特定資格,指定廠牌或設計單位變相指定廠牌等,以限制參標廠商”之採購規定等太過麻煩,仍寧願採用最簡單的「最低價標」或「最有利標」,既不違法又保平安。

弔詭的是,這個人人口中的「惡法」至今仍如緊箍咒般持續影響著使用單位、規劃設計單位和廠商,最後概括承受的則是普羅大眾。我們除了期盼能有更多不怕麻煩的熱心公務員外,是否也該好好正視這個沈疴已久的問題,並設法找出解決之道?
 
跨事業單位需求整合 仍待努力
 
進入AIoT 時代,跨系統、跨產業、跨領域的整合已成趨勢,在各大城市積極邁向智慧治理的同時,看著林立在道路街口的監控攝影機立桿、交通監測攝影機及號誌桿、路燈桿…等,為了城市美觀自然會興起「為何不將其整併」的念頭,更何況以目前的技術來說並不困難(例如:智慧路燈)。
 
然而,據本刊了解,確實還挺難的!主要原因在於使用單位各自的需求和側重點不同。警察局的監控攝影機主要是看人和車,以釐清事件的因果關係;交通局的攝影機重點在偵測和計算車流,以維持交通順暢;環保局的立桿主要在偵測噪音、空汚;公園路燈管理處的路燈,則是為入夜的城市街道提供照明。需求不同,設計重點自然就不一樣,若要整併在同一根桿子上,它該立在路中還是路側?攝影機該架高看遠還是架低看近?桿上該掛多少物件?還有管理權責區分、成本(如電費)攤提…等問題,都一一橫亙在「整合」的理想之前。既然「整合」已是時代的大趨勢,我們也期待能有更先進的技術及應用,儘快讓這個理想在兼具智慧與美麗的城市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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