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安所:下水道工程危害多,作業請注意安全

勞安所:下水道工程危害多,作業請注意安全

由於下水道工程為地下管道開挖作業,過去常發生開挖過程中,因土石倒崩塌而使人員遭掩埋,或執行清汙作業時,與有害物接觸導致人員的中毒或缺氧。因此,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簡稱勞安所)針對下水道重大職災案例資料進行分析,結果顯示2004~2019年間每年平均發生3~4件人員傷亡的下水道工程職災,前兩大災害類型為「土石倒崩塌災害(約占29%)」、「與有害物接觸災害(約占23%)」,兩者合計就超過50%。
(右圖)下水道工程施工情境圖。

為掌握上述災害類型之致災原因,勞安所就施工技術、工程管理及人員訓練等三大構面進行施工災害原因研析,並提出各類型災害雇主與勞工應配合辦理之事項,以提升下水道之施工安全:

一、施工技術面
下水道開挖前,雇主應先調查掌握施工區域地質狀況與既有地下管線位置,當開挖深度大於1.5公尺時,應設置擋土設施,以防止開挖側壁倒崩塌;另外進入下水道內施工或執行清汙作業時,最容易遭遇的有害環境(例如缺氧或硫化氫中毒),其預防原則應事先進行通風換氣方可進入,工作時並隨時監測氧氣與硫化氫的濃度,空氣中氧氣濃度不得小於18%,硫化氫濃度不得大於10ppm;另置備緊急救援設施,如救援用三腳架及供氣式呼吸防護具,提供救援人員使用,以免進入救援的人員亦發生同樣的事故。
 

二、工程管理面
雇主應事前告知作業人員可能遭遇之危害,並指派專業人員於現場指揮、監督作業,對於施工車輛及機具設備應指派合格人員操作,並訂定工作安全守則、作業安全標準程序、作業安全檢查表等,按照管理計畫實施現場安全巡檢及缺失改善。
 

三、人員訓練面
雇主應給予施工人員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包括:一般安全衛生、開挖作業安全、施工機具設備安全操作、倒崩塌及缺氧、中毒之危害辨識和預防及緊急應變、救援教育訓練等,勞工應參與教育訓練並確實執行。
 

勞安所針對下水道重大職災案例資料進行分析


勞安所呼籲「下水道工程危害多,作業請注意安全」,雖然下水道工程非屬大型工程,但是未來隨著下水道建設愈來愈普及,新建工程及清汙作業等工程量也會愈來愈多,工作安全不可不慎,務必防範未然。勞安所過去針對下水道工程進行的施工安全研究報告中,對下水道施工涉及的職安法規、施工安全評估及災害預防重點項目等有詳盡的介紹,如有需要,可至勞安所網站(https://laws.ilosh.gov.tw/ioshcustom/report/report-01?id=000042d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瀏覽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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