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導入車輛安全法規 持續提升大客車車輛安全
交通部導入車輛安全法規 持續提升大客車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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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國內大客車安全,國內大客車新車審驗與歐日澳相同採政府(強制)認證制度,車輛安全法規接軌國際調和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導入實施,並鼓勵大客車業者自主裝設智慧安全車載設備,多元提升大客車安全。

交通部自今年起已實施大客車新車設置活動式安全窗,107年1月1日起大客車新車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及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108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客車新車應裝設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LDWS)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以防範碰撞事故發生。目前我國大客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項目共56項,與歐洲ECE(58項)、美國FMVSS(51項)及日本保安基準(58項)等先進國家應符合法規項目趨近,且另訂有相關補充作業規定及各項強化管理措施等,已較UNECE規定及其他國家法規多,顯示交通部為持續完善大客車安全所做的努力。

交通部表示,目前已有多項發展成熟且具實務效益之智慧安全車載設備開始運用在車輛上,在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LDWS)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2項檢測基準正式強制實施前,交通部公路總局已補助公路汽車客運車輛裝置車前防撞警示系統(FCWS)及車道偏離警示系統,提升國內大客車之行車安全。

資料提供: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