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將設立「數位發展部」 統整電信、資訊、資安、網路及傳播5大領域
政院將設立「數位發展部」 統整電信、資訊、資安、網路及傳播5大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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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3月25日通過「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第4條、第15條修正草案等15項法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其中包括設立「數位發展部」、科技部改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國防部增設「後備動員署」。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些組改均攸關組織效能、產業發展、國力提升及國家安全,也是邁向國家數位轉型、強化國家科技發展,以及提升後備戰力所需的重要法案。
 
蘇貞昌進一步指出,「數位發展部」是社會各界期盼已久,政府應優先成立的專責機關。未來該部將整合「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5大領域,統籌基礎建設、環境整備及資源運用等工作,並擴增些許前瞻型任務,期待利用此次組織調整,加速促進國家數位轉型,並做好相關資通安全維護工作。為使「數位發展部」後續規劃推動作業順利進行,將先行設立籌備工作小組,由政務委員郭耀煌擔任召集人,邀集相關機關研商,並向立法院說明。
 
而有關數位發展部組織與人力編制議題,行政院政務委員郭耀煌於3月26日表示,「數位發展部」是推動數位發展的專責機關,除整合各部會相關業務以達事權統一與整體資源有效分配之目的,並考量整體推動數位發展需求,融合新增與移撥業務後進行組織規劃,因此並非僅是各部會移撥業務之拼湊。

郭耀煌強調,未來數位發展部內部組織將依資料治理、數位創新、產業發展、數位政府、資源管理及基礎建設等業務功能需求,設置適當數量的內部業務單位,資安業務則由資通安全署主責。至於數位發展部本身未來人力數量的需求,除了包括相關部會隨業務移撥之人力外,也將配合新增業務或原有業務擴充另行做更細部的討論。內部單位和人力需求,仍須俟立法院通過組織法的職掌以及行政院後續核定,方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