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發布全新及更新版標準 保障新一代個人電動載具使用安全

UL發布全新及更新版標準 保障新一代個人電動載具使用安全

UL能源系統和電動運輸總監 Francisco Martinez表示,個人電動載具是由鋰電池組成的電氣系統供電。全新和更新版的電擊及火災危險安全標準,為電氣系統中的鋰電池建立了一個基準,讓人們能更安全地使用這些設備。

今年稍早,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曾敦促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的製造商、進口商和零售商,要求他們確保「其在美國進口、製造、流通或銷售的產品符合目前適用的自願性安全標準,包括UL 2272中的所有參考標準和要求。」除了現有的合規性指導外,在 2017 CPSC的財務年度營運計畫中,還納入將努力解決以高能量密度電池(如鋰離子技術)以及其充電與供電的設備的相關危害,並確保系統的安全性,使高能量密度電池、電池組、安全電路、終端產品和充電器能共同運作,以及在新的應用上能安全操作。

UL 2272和UL 2849標準更新   擴大應用範圍並滿足新技術

個人電動載具電氣系統– ANSI/CAN/UL 2272 第一版
UL 2272將其範圍擴大到涵蓋所有類型的個人電動載具(指單一騎乘者;不可在道路上行駛;操作時通常站立;無人力踏板等)以及其他個人電動載具。重要更新包括:

•支援最新表列的個人電動載具產品,主要針對單一騎乘者、具有可充電電力傳動系統、能平衡並推動騎乘者,並設有用於騎車時抓握手柄的交通設備。該設備可以是自平衡或非自平衡類型。該標準的名稱從「平衡車電氣系統 (Electrical Systems of Self-Balancing Scooters)」更新為「個人電動載具電氣系統 (Electrical Systems of Personal e-Mobility Devices)」。
•UL 2272獲得雙國標準認可,包括獲 ANSI批准為美國國家認證標準,及SCC認可為加拿大國家認證標準。透由單一標準的評估和認證,可確保產品同時滿足兩個國家的國家電氣安全系統要求。

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EPAC 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踏板車– UL 2849第三版
UL 2849第三版的更新要求解決了最近的關鍵安全問題,以支援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使用(指單一騎乘者的電動自行車,但可能能夠搭載乘客;通常坐著操作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具有踏板的電動自行車;通常被認為是越野的電動自行車),並最大限度地減少電池起火、爆炸以及電擊等風險。重要更新包括:

•UL 2849涵蓋電動自行車(踏板輔助電動自行車)、越野使用電動摩托車、以及電動滑板車的電動系統。
•該標準解決了產品在服役期間,充電過程的電擊危害和潛在的觸電危險。

全新UL 3030無人飛行載具標準 
無人駕駛飛行器或無人機在各類產業的相關性一直成長。UL 3030闡明了針對商業應用(農業、科學、研究、政府、地方員警、搜索和救援、電影工業或新聞廣播視訊、以及屋頂檢查業務相關的飛行)的無人機電氣系統安全要求。UL 3030所涵蓋的UAV擬由經過培訓的導航員操作。UL 3030不包括適航性、控制功效和其他類似主題等方面的標準,但這些必須通過法規、使用者計畫和/或其他標準來解決。

資料提供: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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