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城中城大火的公安看中央 25 年來的作為?! 全台還有多少危險建物未爆彈?!

從城中城大火的公安看中央 25 年來的作為?! 全台還有多少危險建物未爆彈?!
高雄市鹽埕區府北路「城中城」大樓10月14日凌晨火警,釀成46死41傷,這是台灣近30年死亡第2多的單一建築物火災。為此之故,15日召開的「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委託查核講習訓練」,全體參加訓練的專業檢查人特別為火災中枉死的亡靈默哀悼念一分鐘。與會的台灣公安學會理事長劉進明指出,從民國84年台中衛爾康大火64死11傷到高雄城中城大火46死41傷,坐實了公安制度25年來形同虛設。

事實上,只要就制度所規範類組由真正具備專業經驗的公安檢查人定期執行巡檢工作,主要危險因子即無所遁形。然而令人徒呼負負的是,這25年間中央主管單位根本無所作為,見樹不見林,浪費人力、財力追逐枝微末節的小事,在一些根本無涉公安的事件上吹毛求疵,或連續重罰,甚至斷水斷電,擾民之舉莫此為甚,也印證了錯誤的公安政策比貪汙更可怕! 

劉進明指出,政府必須積極落實辦理專業檢查人員培訓,有了充分專業證照也須再進一步培訓出足夠的專業實務人員,才能避免悲劇一再發生。今年7月7日公安學會曾發布新聞稿,特別針對彰化市喬友大廈中百香果「旅館防疫不防火」的缺失提出建議,呼籲主管單位應注意此類大樓安全問題,並且防範改進,惟中央主管單位的消極不作為,使地方無所遵循,導致憾事不斷重演。內政部營建署在這場火災中難道絲毫沒有責任?抑或若能再度置身事外?如果中央再不關心此類公安問題,防患於未然,吾人幾乎可以確定,這類傷亡慘劇勢必再度上演。
 
劉理事長更進一步表示,目前建物公安申報多數未依法落實,以集合住宅H2類組為例,6層以上15層以下之建物,依法申報的施行日期皆由各地方主管建築機關依實際需求公告,也就是說,這部分場所依法需要申報,但實施的日期還沒決定,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公安死角,難道在營建署眼中類似蘆洲大囍市、台中喬友大廈、高雄城中城等及其他6樓以上的眾多大樓,至今還是危險指數較低的建築物嗎? 

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技術人員學會理事長廖彥凱指出,以城中城大樓為例,使用執照申得用途為商辦等複合式大樓而無集合住宅H2、民宿H1等類組,於後多做H2、H1類組公貧困百姓居住使用,但若能落實公安檢查簽證(16 項)及申報制度中,只要共用部分(第3項:內部裝修材料)固定於牆面的裝修材料不燃燒、(第6項:走廊)逃生避難通道與(第8項:安全梯)樓梯間不會有嚴重雜物堆積,又何來大火漫延?又何以無路 逃生呢?若更能依16項規定辦理申報,安全必然更有保障,可惜的是,內政部似乎還看不到此類建物的安全隱憂與應有的防範作為。

廖理事長並表示,內政部說「營建署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求既有建築物也要設立管理組織,以利管理委員會負起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更顯示居高位者的思慮不周及管理能力與實務經驗不足。事實上,這對已經發生的此類公安問題而言,根本是捨本逐末、耗費人力、財力與擾民的無效對策。這類建築物要成立管委會絕不如上位主事者在冷氣房中想像般容易,尤其是修法讓地方政府去扛執行不力的責任,豈非無能又卸責的手法嗎?為免徒增無端擾民的作為,貫徹本會的宗旨與任務,維護建物公共安全,本會願偕同有志同業團體無償協助,針對全國數萬棟類似的建築物,分區、分期,分階段派遣專業人員針對各公安要項進行巡查。

建築物公安產碩教授葉榮晟博士表示,一個合格的檢查關乎無數民眾的生命安全,如果內政部能妥善運用,既可避免增加預算,又可增加眾多公安專業人力,共同落實公安檢查、防堵常見死角,自然不會再有此類無辜枉死慘劇,也就是說,內政部營建署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人員認可要點第四、五點規定,定期舉辦培訓、講習、測驗,才不會造成檢查員人力斷層,虛應建物公安申報,這才是最基本與積極有效的預防方法,也可以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分享文章:
 

a&s全球安防科技網於每周/月,分別提供訂戶有關AIoT安全、防火防災最新資訊,包括:技術趨勢、產業動態、產品訊息、解決方案、行業應用、網路安全…等,讓您一手掌握機先、處處無往不利。

  • 智慧安全焦點報(週)
  • 建築與居住空間焦點報(月)
  • 智慧運輸焦點報(月)
  • 智慧防火防災趨勢報(月)
立即前往